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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對象:
退役軍人和其他優(yōu)撫對象
二、所需材料:
| 序號 | 材料名稱 | 份數(shù) | 材料形式 | 備注 |
1 | 身份證、戶口本 | 1 | 原件 | 本人 |
2 | 轉(zhuǎn)業(yè)證、退伍證、軍隊離退休證、復員證等退役軍人身份證明材料,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立功受獎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證明; | 1 | 原件 | 本人 |
3 | 電子照片 | 1 | 原件 | 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電子證件照片(規(guī)格為352像素 (寬) *440像素 (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為20K-50K) |
4 | 房產(chǎn)證/在申請地市社保連續(xù)繳納滿2年證明 | 1 | 原件 | 僅外省戶籍需要提供(其中任一項即可) |
5 | 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需提供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病故軍人證明書等,以及與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關(guān)系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戶籍地村(社區(qū)) 居委會出具的親屬關(guān)系證明、結(jié)婚證、戶口簿(申請人與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關(guān)系在同一戶口簿)、出生證明等 | 1 | 原件 | 僅“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需提供 |
三、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經(jīng)辦窗口或所在社區(qū)提交所需資料;
2、工作人員將資料上傳系統(tǒng)并提交申請;
3、待審核通過并制證完成后通知領(lǐng)取優(yōu)待證。
四、辦理時間及地點: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辦理地點:上林街道便民服務中心
五、咨詢電話:
029-38035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