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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當事人申請,按照《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規定,經初步查驗,我中心擬對下列不動產權利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按照《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七條規定,現予公告。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我中心。逾期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我中心將予以登記。
異議書面材料送達地址:西咸新區創新大廈一層政務服務大廳9號窗口。
| 序號 | 權利人(被繼承人/遺贈人) | 不動產坐落 | 不動產權證號 | 登記申請人(繼承人/受遺贈人) |
1 | 段國慶 | 西安市未央區三橋建章路171幢10302室 | 1025112011-7-1-171-10302~0 | 陳靜 |
陜西省西咸新區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