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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決定2018年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這是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后的首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通過普查,將全面掌握全國經濟發展規模、結構、效益等情況,為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科學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國務院令第702號)、《國務院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17〕53號)、《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陜政發〔2018〕7號)和《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市政發〔2018〕17號)要求,現通告如下:
一、普查的對象是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即所有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組織和個體經營戶都屬于經濟普查的范圍。
二、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財務狀況、能源生產與消費、生產能力、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固定資產投資、研發活動、信息化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等。
三、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18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8年。2019年1—4月開展普查登記,以社區和村民委員會為普查小區,屆時將有佩戴普查員證或普查指導員證的普查人員上門開展登記工作。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普查對象有義務接受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依法進行的調查,應當如實按時填報普查表、提供有關普查資料,不得虛報、瞞報、拒報和遲報經濟普查數據,違者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罰。
五、普查機構及普查人員對普查中所知悉的普查對象有關信息,將嚴格保密。相關信息僅用于普查目的,不作為相關部門和單位實施處罰的依據。
六、普查機構或普查人員如有違反普查規定或損害普查對象合法權益的情形,可向西安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舉報電話:029—86788068,舉報郵箱:xasjzfc@yeah.net。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1日